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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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从增值税的原理去理解。
不得抵扣项目: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共5项)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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