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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来源:233网校 2017年12月1日 字号

《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试科目之一,本文为大家带来《税法》的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大家可以识记一下。 

纳税义务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含视为生产行为)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产销售
自产自用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零售超豪华小汽车、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理解性把握】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1)双层征收;

  (2)在征税广度、纳税环节、计税依据、与价格的关系、收入归属等方面,增值税与消费税有着明显不同。

差异方面增值税消费税
征税范围(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发生应税行为
对货物中的应税消费品征收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教材未收录)]
(5)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
纳税环节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环节征收纳税环节相对单一:除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教材未收录)这两类消费品存在消费税的双环节课征外,其他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生产、批发、进口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其他在进口环节、生产环节(出厂环节,特殊为移送环节)、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之后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价定率计税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与价格的关系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税收收入的归属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地方共享消费税收入属于中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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