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在佳木斯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到佳木斯市考试中心办理。
地址:佳木斯市政务中心(政府8号楼)一楼东侧3、4号窗口。
发证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29日,节假日休息。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八年六月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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