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室外地面至顶部屋面高度为23m,顶部屋面面积为200m2,该建筑物顶部有局部突出屋顶的若干辅助用房: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等,该辅助用房高度为2m,面积为60m2,按照国家消防工程技术标准规定,该建筑物的高度为()。
一建筑物室外地面至顶部屋面高度为23m,顶部屋面面积为200m2,该建筑物顶部有局部突出屋顶的若干辅助用房: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等,该辅助用房高度为2m,面积为60m2,按照国家消防工程技术标准规定,该建筑物的高度为()。
A.23
B.24
C.25
D.26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不需计入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