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情分析第七章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情分析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经济法章节核心内容解读>>
【本章重点内容】
本章内容包括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等。
本章是历年考试中最重要的章节之一,最近几年平均考分16分左右,题型有主观题和客观题,而且每年都考综合题,经常考公司法加证券法的跨越章节的综合题。
【本章例题】
1、甲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与乙证券公司签订了代销协议。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甲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为发行失败。
A.20%
B.40%
C.60%
D.7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2、下列()项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A.发行人
B.全体董事、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控股股东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法律规定,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法律规定,发行人可采取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提高偿债能力,控制公司债券风险。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
A.第三方担保
B.资产抵押
C.限制发行人对外投资规模
D.设置债券回售条款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法律规定,发行人可采取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提高偿债能力,控制公司债券风险。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1)第三方担保;(2)商业保险;(3)资产抵押、质押担保;(4)限制发行人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5)限制发行人对外投资规模;(6)限制发行人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7)设置债券回售条款。
4、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证交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A.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B.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C.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D.上市公司因要约收购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1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见教材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内容。
5、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规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预受要约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下列各项中,收购人正确处理的是()。
A.全部收购
B.全部拒绝收购,已经收购的退还原股东
C.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全部预受股份
D.对超过预受收购的部分拒绝收购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规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预受要约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全部预受股份。
2018年注册会计师名师密训锁分,购课赠送突破提分秘籍+名师真题点睛班+官方正版教材,点击了解>>
热点关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