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经实行的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税前扣除时不是计提数而是实际发生的且在14%范围之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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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A.工资福利总额
B.工资薪金总额
C.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
D.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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