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2008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辅导:失业保险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8-09-30 08:48:00 字号
    (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应参加

    (2)保险费用筹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要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按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不足1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达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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