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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法历年真题及答案(9.22)

来源:233网校 2021-09-22 10:52:13 字号

1、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2010年卷二62题)

A、甲穿过铁丝网从高尔夫球场内“拾得”大量高尔夫球

B、甲在夜间翻入公园内,从公园水池中“捞得”旅客投掷的大量硬币

C、甲在宾馆房间“拾得”前一顾客遗忘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D、甲从一辆没有关好门的小轿车内“拿走”他人钱包(内有5000元现金)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考点:盗窃罪中的占有A项,高尔夫球场内的高尔夫球,属于球场管理人在占有,“拾得”这些财物构成盗窃罪。B项,旅客向公园水池投掷的硬币,因为有公园管理人在占有,因此不能将这些财物视为无主的抛弃物,“捞得”这些财物构成盗窃罪。C项,电脑转化为宾馆管理者占有。D项,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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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不考虑数额)?(2014年卷二60题)

A、某大学的学生进食堂吃饭时习惯于用手机、钱包等物占座后,再去购买饭菜。甲将学生乙用于占座的钱包拿走

B、乙进入面馆,将手机放在大厅6号桌的空位上,表示占座,然后到靠近窗户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座位。在7号桌吃面的甲将手机拿走

C、乙将手提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后甲搭乘该出租车时,将自己的手提箱也放进后备箱,并在下车时将乙的手提箱一并拿走

D、乙全家外出打工,委托邻居甲照看房屋。有人来村里购树,甲将乙家山头上的树谎称为自家的树,卖给购树人,得款3万元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A项,学生进食堂吃饭时用手机、钱包等物占座,虽然手机、钱包与物主存在一段距离,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之状态,仍认为在其占有下,因此甲将钱包拿走的,成立盗窃罪。故A项正确。当选。B项,乙将手机放在面馆大厅餐桌的空位上占座,手机仍在乙实际控制范围内,仍认为在其占有下,甲将手机拿走的,成立盗窃罪。故B项正确,当选。C项,乙将手提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此时乙丧失对手提箱的占有,而改由司机占有。因此甲将手提箱拿走的,成立盗窃罪。故C项正确,当选。D项,乙家外出打工,委托邻居甲照看房屋,而对于山头上的树,根据社会一般观念,可以推知乙在占有树,而不是甲在占有这些树,甲谎称这些树为自己所有而将其卖出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故D项正确,当选。

3、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考虑数额)?(2016年卷二59题)

A、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己有

B、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忙照看。乙假意答应,却将手机据为已有

C、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已有

D、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A项,甲仅仅是客人财物的占有辅助者,并不具有独立于客人的财物占有权,所以甲趁客人不注意拿走其财物的行为,破坏了客人对财物的占有,满足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故A项构成盗窃罪,当选。B项,同前述案例一样,乙同样是饭店客人财物的占有辅助者,以非暴力、胁迫方式破坏对方对财物的占有的,成立盗窃罪。故8项构成盗窃罪,当选。C项,主人将财物特意放置于与自己有一定距离的位置,依照社会一般观念,主人对财物仍然有占有,此时他人明知这一点而获取的,成立盗窃罪。即使主人将财物暂时性遗忘,只要距离足够近、时间足够短,主人随时可以想起并能够实现对财物的照管的,也是在客观上归主人占有的情况,他人偷偷获取的,也成立盗窃罪。故C项构成盗窃罪,当选。D项,丁骗取钥匙的行为属于诈骗,但是拿着钥匙去开汽车,却没有获得任何人对汽车的处分,丁不能针对汽车成立诈骗罪,而是秘密窃取的盗窃罪。故D项构成盗窃罪,当选。

4、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卷二60题)

A、甲将乙价值2万元的戒指扔入海中,由于戒指本身没有被毁坏,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甲见乙迎面走来,担心自己的手提包被乙夺走,便紧抓手提包。乙见甲紧抓手提包,猜想包中有贵重物品,在与甲擦肩而过时,当面用力夺走甲的手提包。由于乙并非乘人不备而夺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夺罪

C、甲将一张作废的IC卡插入银行的自动取款机试探,碰巧自动取款机显示能够取出现金,于是甲取出5000元。甲将IC卡冒充借记卡的欺骗行为在本案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因而构成诈骗罪

D、甲系汽车检修厂职工,发现自己将要检修的一辆公交车为仇人乙驾驶,便在检修时破坏了刹车装置,然后交付使用。乙驾驶该车时,因刹车失灵,导致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由于甲不是对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实施破坏手段,所以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考点: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夺罪、盗窃罪、破坏交通工具罪A项,行为人自己没有利用意思,也让他人失去对财物的占有使用,属于毁坏。毁坏财物不要求对财物造成物理毁损。B项,抢夺罪的行为结构是对物暴力、对人有危险。趁人不备只是抢夺罪的常见情形,而不是必要条件。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C项,机器不能被骗,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项,破坏交通工具罪不要求交通工具正在使用,只要求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5、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62题)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下车取自己行李时将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侵占罪。AC项,物处在所有者的支配力所及的场所,支配范围根据社会一般人都会同意的社会观念判断:如果是所有者特意将财物放置于与自己的所在地相隔离的场所,能够认定所有者的占有;如果所有者暂时地遗忘该财物,财物与被害人之间的场所、时间距离对于判断占有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人停放在车棚内的自行车,属于他人特意放置的财物,即使没有上锁,也归主人占有,将其骑走卖掉的,成立盗窃罪。在大学食堂或者图书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也归主人占有,别人将其拿走卖掉的,也成立盗窃罪。故AC项错误。B项,当原占有者丧失对物的占有时,建筑物(汽车)的管理者取得对财物的占有。出租车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归出租车司机占有,他人将其拿走的,成立盗窃罪。故B项错误。D项,封缄物(需要破坏外包装才能获取的物)属于本权者占有。主人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归主人占有,即使房屋交由他人看管。所以丁将锁撬开,拿走电脑的,成立盗窃罪。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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