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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11-09 15:31:08 字号

1、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2004年卷二56题)

A 、 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 、 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 、 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8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 、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A,B,C
参考解析:考点: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因为实行行为在国内,即使教唆行为在国外,教唆行为也应适用我国刑法。B项,一方面,赵某是中国人,在国外犯罪,根据属人管辖,我国刑法可以管辖;另一方面,贩卖毒品是危害人类的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我国刑法也可以 管辖。这是管辖权的竞合。C项,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依据的是属地管辖而非保护管辖。D项,根据属人管辖,我国普 通公民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犯轻罪的(即最高刑在3年以下),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也可以追究。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则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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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卷二51题)

A 、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强奸妇女”

B 、 《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C 、 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D 、 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

参考答案: B,C,D
参考解析:考点:文理解释、同一用语的含义相对化、当然解释A项,文理解释,是指根据文法、语法等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属于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从刑法第236条的字面规定看,并没有将婚内强奸排除在强奸罪之外。丈夫强奸妻子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所谓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 问题,主要是考虑证据证明、刑事政策等问题。A项说法正确。B项,抢劫罪的“暴力”与强奸罪的“暴力”含义相同,都是使对方无法反抗的手段。两罪的“胁迫”虽然共同含义均是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然而,恐惧心理的程度不同:在抢劫罪里要求达到完全剥夺意志自由,被害人没得选; 但在强奸罪里只需要达到部分剥夺意志自由,使意志自由有瑕疵即可。换言之,抢劫罪的“胁迫”要求以暴力相胁迫,但 强奸罪的“胁迫”可以是以非暴力相胁迫。例如,甲对乙声称:“不给钱,就曝光你的裸照!”甲不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敲诈勒索罪;而甲对乙声称:“不答应跟我睡觉,就曝光你的裸照!”甲构成强奸罪。这种现象就是“同一用语的含义相对化”, 是指基于体系的协调合理要求,同一用语在不同条文中可以保持不同含义。B项说法错误。C项,第一,当然解释所比较的两个行为应属于性质相同、程度不同的两个行为。如果性质不同,不能进行当然解释的推理。宠物与婴儿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行为对象,体现不同的法益。第二,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逻辑合理性,但该结论并不 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在根据“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都是犯罪,重的行为更应是犯罪)人罪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的社会危害性严重为由以犯罪论处。C项说法错误。D项,“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中止犯的有效性要件,指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即使行为人自动放弃或积极努力防止,但结果仍发生了,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D项说法错误。

3、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2005年卷二56题)

A 、 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 、 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 、 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 、 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 A,C
参考解析:考点:属地管辖A项,中国领空属于中国领域。B项,外国船舶不属于中国领域,公海也不属于中国领域。C项,中国民航飞机属于中国领域。D项,属于属人管辖。

4、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51题)

A 、 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 、 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 、 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 、 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参考答案: 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类推解释、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是对法条进行 解释的参照事项,又称解释理由。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是对条文进行解释的技巧。对一个刑法条文或者一个 刑法用语的解释,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技巧。采用何种解释技巧,取决于解释的参照事项,而解释的参照事项是可以并用 的。所以第①②句是正确的。类推解释作为解释技巧被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扩大解释则被允许,但是不合理的扩大解释也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 第③句是正确的。当然解释,是指在所面临的案件缺乏可以适用的法条时,通过参照各种事项,从既有的法条获得指针,对案件适用法条 的一种解释。在适用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即当然解释的结论必须为刑法用语所包含,否则也会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第④句正确。 由于①②③④句话的内容都是正确的,所以ABCD项的判断都是错误的。

5、下列哪些选项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2014年卷二51题)

A 、 将明知是痴呆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导致被害人怀孕的情形,认定为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B 、 将卡拉OK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的行为,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

C 、 将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 《刑法》规定了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未规定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罪。为弥补处罚漏洞,将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认定为毁灭“国家机关”印章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关系。A项,“其他”本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对其具体内容的填充只需要法益损害严重,不需要其他要素特征。强奸痴呆女导致其怀孕的,相当于强奸幼女导致其怀孕,由于后续的堕胎或者生育都会使没有自理能力的痴呆女面临危险,所以可以 认为是“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故A项正确。B项,“发行”主要指出售,单纯播放不是出售行为,将单纯播放解释为“发行”违背了人们对“发行”一词的日常理解,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B项错误。C项,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行车,超出了对抽象公共安全的侵害,进一步造成对具体的公共安全的损害,可以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C项正确。D项,武装部队属于国家机关中的军事机关,将“武装部队印章”认定为“国家机关印章”,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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