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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考)历年真题《司法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20-11-03 09:59:49 字号

1、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46题)

A 、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 、 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 、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 、 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法官行为规范》第5条规定:“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 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据此,法官尽管应恪守中立,但为落实司法为民,也可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另外,从司法效率和公正的角度 讲,这属于司法公正的体现.而非司法效率的体现。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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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2014年卷一45题)

A 、 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

B 、 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C 、 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D 、 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司法公正是抽象的,同时又是客观具体的。根据司法的理论和实践,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构 成: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例处理 的正确性。A、B项做法是保障司法公开,C项做法是保障辩护人参与司法过程,均体现了司法公正的内涵,故均不应选。D项做法是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检察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保障改善民生、彰显人文关怀、推进司法文明的具体做法,但不体现司法公正,故应选。

3、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47题)

A 、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 、 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 、 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D 、 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  能。因此,调整社会关系不是直接功能,A项错误,当选。司法制度具有独立性、被动性、终局性、交涉性、参与性、  普遍性、民主性、公正性、效率性等特征,故B项表述正确,不能选。晋代的刘颂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C项属于法制史的内容,表述正确,不能选。D选项列举的是培根的名言,表述当然正确,不应选。

4、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47题)

A 、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B 、 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

C 、 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

D 、 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A选项属于显而易见的政治语言,当然正确。在我国,不同的法律职业主体在履行职责时相互平等。据此,B选项错误。无论我国的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职业道德规范,都不允许超越职权范围,都未强调相互配合。据此,C、D选项错误。

5、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2013年卷一50题)

A 、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B 、 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C 、 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

D 、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 响的。”根据该款第2项之规定,A项正确,不应选。《法律援助条例》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故B项正确,不应选。《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据此,法律援助对受援助人来说是完全无偿的,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 院。”据此,D项说法正确,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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