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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年法考客观题刑法核心考点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233网校-山渐青 2022-03-18 17:31:11 字号
摘要: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效力贯穿刑法始终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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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效力贯穿刑法始终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刑法基本原则在刑事法律规范中处于指导和统帅地位,包括以下三项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其中,罪刑法定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是法考的绝对重点。

一、罪刑法定原则

(一)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没有法律规定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规定就没有刑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基本内容

1.制定法原则(成文的罪行法定)

这是指规定犯罪及刑罚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在我国,刑法的渊源包括10个刑法修正案和1个单行刑法。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事前的罪刑法定)
这是指刑法禁止溯及既往,不然就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理,溯及既往会侵犯公民的合理预期。

【注意】对行为人有利的事后法可以溯及既往,这符合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国家刑罚权的精神。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

这是指刑法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如果允许司法机关进行类推,就违背了权力分立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的。类推解释既违反了民主主义,有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理,所以应当被禁止。但对行为人有利的类推解释则是允许的,这符合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国家刑罚权的精神。

4.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和绝对的不定刑(确定的罪刑法定)

这是指罪行规范应该明确适当。禁止:禁止刑法条文不规定刑罚的种类,不规定具体刑期;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禁止不均衡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要求: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这是刑法谦抑性、补充性的要求。

【注意1】刑法条文中的许多空白罪状、简单罪状、不成文的构成要素、规范的构成要素,并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注意2】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包含罪刑相适应原则。

(三)具体体现

1.在刑事立法中的体现

(1)在总则中规定了犯罪的一般定义、共同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刑罚运用的具体制度等。

(2)在分则中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

2.在刑事司法中的体现
废除了类推制度,要求司法机关严格解释和适用刑法,依法定罪处刑。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含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基本内容

1.在客观方面,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就是按照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决定刑罚轻重,即社会危害性越大,刑罚也应越重。

2.在主观方面,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即人身危险性越大的罪犯,其刑罚也应越重。

(三)具体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量刑原则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

2.刑法总则的量刑规则规定: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对未成年人、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中止犯处罚明显轻缓于未遂犯、预备犯;对过失犯处罚明显轻缓于故意犯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3.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对重罪适用重刑,对轻罪适用轻刑。

三、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即刑法适用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具体表现为平等地保护法益、平等地认定犯罪、平等地裁量刑罚、平等地执行刑罚。

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孟某在犯甲罪时,根据《刑法》相关条文规定,甲罪属于自诉罪。案发后,根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甲罪变为公诉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孟某不能适用修改后的《刑法》

B、若《刑法》某条文规定:“除本人住宅以外,在有3人以上的场所吸烟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文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定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该条文有违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D、甲为给母亲筹钱治病,盗得李某10000元(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乙好吃懒做,因手头紧,盗得孟某10000元。考虑到甲、乙二人的主观恶性不同,根据刑罚个别化原则,对甲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乙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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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答案:A,B                        
233网校解析:
答案解析:A正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将自诉罪变更为公诉罪,不利于被告人,因此,对于孟某不能适用修改后的《刑法》。 此外,下列做法也违反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原则:(1)对行为时并未禁止的行为科处刑罚;(2)对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罚禁止(未规定法定刑)的行为科处刑罚;(3)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或者降低犯罪成立条件而增加犯罪可能性;(4)事后提高法定刑或者加重刑罚内容;(5)事后增加或者加重保安处分或非刑罚处罚;(6)事后延长追诉时效;(7)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事后允许以较少或较简单的证据为定案根据。
B正确。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处罚具有适正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也即刑法法规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B选项中的条文虽然构成要件规定明确,但是条文内容不具有适正性,在有3人以上的场所吸烟的,即构成犯罪,并科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将严重侵犯国民的自由,造成对国民生活的严重干预。因此,B选项中的条文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C错误。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包括三项内容:(1)定罪平等;(2)量刑平等;(3)行刑平等。有同学可能认为C选项的内容有违定罪平等,但定罪平等并不意味着不考虑地域性差异。一般来说,在确定某些犯罪的入罪标准时,考虑各地的实际差异,并不违反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因此,C选项错误。
D错误。刑罚个别化原则是调整刑罚与犯罪人关系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刑罚应当根据犯罪人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的加以规定、裁量与适用,从而构成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制约与校正。本案中,甲盗窃的动机在于替母亲治病,而乙盗窃的原因在于自己好吃懒做,手头没有钱,二者的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不同,相对于乙,应对甲从宽处罚,但,对甲的从宽幅度,应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甲、乙的盗窃数额皆为10000元,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对甲、乙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因此,对甲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D选项错误。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调整刑罚与犯罪即罪刑关系的基础性原则,为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运用划定范围与疆界。概言之,刑罚个别化原则必须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基础,不能突破罪刑相适应原则。
综上,A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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