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指示交付
摘要:233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指示交付,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管理/公司战略章节核心考点试听
【知识点】特殊的交付方式:指示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解释】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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