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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来源:233网校 2017年8月4日 字号
摘要: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知识点要配合老师的讲解才能更加容易理解,一起来听听名师的讲解吧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1.登记生效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生效条件。

【相关2】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相关】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例题1·单选题】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生效

B.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

C.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D.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D

2.登记对抗

(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是否登记,不影响地役权的设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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