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初级会计师

《会计法》修改已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政策法规 2017年11月6日 字号
摘要: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以后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改革在即,教你如何备考>>!

  《会计法》修改已获通过,以后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取消的主要原因,据介绍是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

  (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删去第二款。

  (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编辑推荐:你为什么要考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2018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通关辅导: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提前备考有妙招,233网校汇聚黄章令等经验丰富名师,打造一次通关备考秘籍,点击查看>>!

  • 2021初级会计答题闯关赢小度/帆布包/笔记本!
  • 2020初级会计考点打卡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网校课程 0元畅享 考试题库 资料包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