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营改增所带来的挑战
“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大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已引起高度重视,不仅开展积极调研和自行测算,还召集高管们组织研讨和考虑如何积极应对。然而,也有部分企业还处于麻木不仁、漠不关心的状态,有的企业错误地以为增值税也和营业税一样是价内税,属“代扣代缴”,增加了也没关系,反正可以向建设单位要。这部分人基本上都是“税盲”,因此“无知无畏”。实际上,现行的营业税和消费税一样属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税款将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用公式可以清楚说明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价内税的税款=含税价格×税率;价外税的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可以断言,那些毫无思想准备的企业将在“营改增”中碰得头破血流,甚至破产关门。
二、应对营改增,加强管理才是王道加强企业管理,这在建筑行业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市场形势好,政策相对宽松的时候,辉煌的业绩往往遮盖了管理上的矛盾和问题,在经济增长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特别是税收政策、经济政策趋紧的时候,许多企业的深层次矛盾都将暴露出来。因此,在“营改增”这一关键时刻提出加强企业管理,尤为重要。有些企业对于分公司的管理一直是“一脚踢”承包管理,满足于“交点”(利润)的经营模式,使分公司的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盲点。现在让这些不重视基础管理的分公司拿出税收要求的可抵扣资料,谈何容易!有些企业很多项目经理是挂靠的,这些挂靠的项目经理往往本身就是企业经营的风险所在。现在要按照规矩建章立制,其反应无非是两个:一是抵制,二是走人。而企业却走不了,将如何应对?有些企业合同管理不严,经营行为随意,发生经济纠纷拿不到合法票据也无所谓,得过且过。现在情况不同了,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无合法票据来抵扣,企业就必须为此纳税买单。企业是不是应该考虑要完善公司一系列管理制度?公司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企业证照、法人委托书等,还能不能随便使用?为了应对税制改革,很多企业必须做许多针对性的准备工作。如:内部经营结构和核算单位的调整,核算项目和记账科目设置的细化,设备购置计划的变更,以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等。
三、营改增为什么让建筑企业纳税发生大变化为了适应此次税制的重大改革,让企业管理跟得上形势,首先要搞清楚,“营改增”为什么会让施工企业纳税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据调查,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论上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的部分约占总收入的70%,而实际上这个数据是35%,加上理论上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的部分占总收入的30%,即实际上无法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达65%左右。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10个方面:
1、“甲供材”现象比较普遍。如:开发商直接采购钢材,钢厂或经销商收到对方的钱当然应该开具发票给开发商,开发商入账做账也顺理成章,但施工企业只能取得相应数额的一张结算单,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以苏中集团为例,2011年钢材实际发生数61.77亿元,理论上可抵扣8.98亿元,而由于“甲供材”数额较大,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只有3.47亿元,占理论数的38.7%。即:所用钢材的60%以上拿不到进项税发票。 2、劳务用工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人工费占合同造价20%~30%,苏中集团人工费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达25.57%,南通四建包括各类保险在内人工费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超过30%。
3、外购商品砼的增值税可抵扣率较低,一般为6%而不是理论上的17%,此项支出占可抵扣支出项目总额的比重也较大,对企业影响很明显。仍以苏中集团为例,其外购商品砼支出占可抵扣支出项目总额高达23%,仅这一项就减少进项税抵扣额25735.93万元,占理论可抵扣进项税额14.6%。
4、固定资产折旧与设备租金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按照规定,只有实行增值税后新添置的机械设备方可对进项税抵扣,而许多大企业动则上亿,甚至十多亿元资产(从事公路、铁路、地铁施工的尤其多),如果固定资产折旧及租赁费用无法抵扣,这将是不小的负担。苏中集团近三年新添3.38亿元固定资产,今后短期内不会大量添置设备,仅此一项即减少进项税抵扣达6871.62万元,占理论可抵扣的3.9%。
5、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因为一般情况下,工地临时水电都是用接到甲方项目总表之下的分表计算,施工单位得不到该项发票。
6、筹资成本。即从银行贷款付息后,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特级企业一年所付贷款利息,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元。
7、企业在项目上取得的合同毛利(约3%左右),也不可能得到进项税发票。
8、地材及辅助材料。一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发票;二是私人就地采砂石就地卖,连普通发票也开不出来。苏中集团2011年共采购地材和辅助材料16.54亿元,理论上应该可抵扣进项税2.4亿元,实际只能抵扣4524万元,80%以上无法抵扣。嘉洋华联公司2011年外购石材2152.24万元,占企业总收入的12.45%,但石材的进货渠道主要在福建,以私人开采为主,无增值税发票。
9、“三角债”导致施工企业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发票。由于业主工程款支付严重滞后,施工企业支付给材料商的材料款最多也只有70%左右,材料商没拿到钱当然不可能开足额发票给施工企业,这就为抵扣进项税带来麻烦。而税务机关对建筑企业收入的确认,一般都是按合同约定或结算收入来确认,即使存在应收账款,也不能减少或推迟确认销项税额。有的地方明文规定,对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是5:2:2:1,即第一年付50%工程款,第二年付20%,第三年付20%,第四年付清余款。如果这样收取工程款,缴税又该用什么样方式?能否也按5:2:2:1交纳增值税?这显然不可能。工程款被拖几年时间,但税款已全额扣缴,时间差造成了施工企业税负增加。
10、装饰企业材料繁杂,供应商以个体户为主,大多数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这些供应商主要提供由国税代开点开具的“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这类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当然,以上列举的10个方面,有些是国家政策本身规定必须征税的项目,作为征税基数不可以抵扣,之所以反映出来是因为这些指标内含也发生了变化。增值税,顾名思义是对增加值所征的税。增加值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按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建筑业增加值是按收入法计算,包括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利息净支出和其他支出、大修理基金以及营业盈余六个部分之和。其中,变动大、影响大的是劳动者报酬部分。根据规定,凡在本年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所得、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都作为劳动者报酬统计。这样计算下来,建筑业人工费占总产值的比重从过去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时的17%,一路上升到20%-30%,越是大型的、管理规范的企业,人工费用占比就越高。通常测算,建筑业增加值占建筑业总产值比重是按20%左右。
根据国家统计年鉴公布2005-2010年建筑业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值数据计算,其比重分别为:19.97%、19.53%、19.48%、20.13%、20.33%和19.77%。这是理论上的,现在确定建筑业增值税率11%,如果是依据多年增加值的理论数据,或者据此测算销项税减进项税来比较实行“营改增”政策前后企业税负的增减,那必然带来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节。首先,随着人工费上涨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劳动者报酬在工程成本中占比一路上涨,仅这一块,已远远突破20%这个理论测算线,加上规定必须填报的另外五部分内容,实际增加值占总产值比重一般都在30%以上,按11%征税,明显偏高。其次,由于总分包体系的存在和市场客观存在的大量挂靠现象,造成建筑业产值重复上报,总产值数字的水分不可小视。所以,确定增值税税率要理论与实测相结合才能更贴近实际。目前,建筑业的“营改增”5月1日进入试点阶段,可能还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企业要针对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从自身管理上想办法,增强“堵漏”意识,以尽量减少损失。
四、当务之急建筑企业所要做的工作
(一)从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营改增”一触即发!是2016建筑业第一大事,关乎企业生死,若应对不当,企业将万劫不复,直接面临倒闭的风险,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领导将面临蹲监狱的可能。也就是说应对不当,要么倒闭、要么蹲监狱!
(二)成立“营改增”工作小组“营改增”不仅仅是企业财务部门的事情,而是整个公司事情,企业所要交纳的税不是财务部门做账做出来的,而是业务开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的甚至要变更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以适应新政策的变化。“营改增”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建议:1)组长: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全面规划与重大事项协调;2)常务副组长:主管财务副总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营改增工作的执行落地;3)副组长:主管经营、生产等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全面负责执行“营改增”所涉及的相关工作;4)组员:财务部、经营部、成本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负责人等。(二)全面拟定“营改增”工作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对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改革的重大事件,建筑企业更要做好全面计划工作,让每项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的人,任务逐一分解与落实,执行落实过程要做好检查与整改,形成完整的PDCA。
(三)全面学习“营改增”,掌握一手资料市场竞争就是速度竞争,应变能力的竞争,就是快鱼吃慢鱼的生存法则!面对建筑业2016年头等大事——营改增,目前应全面掌握相关信息,早做准备,才能抢占先机,从容应对!建筑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内部税务、财会、经营、合同、材料等业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目前,网络上流传的相关信息,例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也不是空穴来风,应该及时了解相关内容,多掌握最新信息,有策略的做好几套应对方案,相关信息一旦得到政策确认,立即付诸实施。在5月1日之前,千万不要光是静静等待政策出台!建议总经理带队多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增值税针对建筑企业无疑是陌生的,但涉及到企业利益是巨大的,一个10亿营业额的建筑企业,若有1%的差额,就是1000万!多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吃透政策,全面了解各种信息以及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只有在全面了解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特别说明:浙江度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虽然也做建筑业营改增培训业务,本条建议真的不是为我们打广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