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讲义(21)

来源:233网校 2010-12-14 08:51:00 字号
摘要: 导读:考试大为帮助考生备考2011年经济师考试,特整理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讲义供考生参考。

  点击查看: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讲义汇总

  第三节 车船税

  车船税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熟悉)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掌握)

  征税对象: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其中车辆为机动车,船舶为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

  二、税率——定额税率(熟悉)

  【例1?单选题】车船税的税率形式是(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911070201]

  【答案】B

  三、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计税依据——从量计税的方法

  1.以“辆”为计税标准的车辆:载客汽车、摩托车。(书中149页的说法是错误的)

  2.以“净吨位”为计税标准:船舶。

  3.以“自重吨位”为计税标准: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例1?多选题】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 )

  A.辆数

  B.自重吨位

  C.净吨位

  D.价格

  E.租金

  [911070202]

  【答案】ABC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载客汽车和摩托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船舶

  应纳税额=车船的自重或净吨位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加入考试交流群获取更多福利

学习资料、活动优惠享不停

点击添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免费资源

收藏

分享

顶部
课程 0元畅享 题库 资料包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