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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经济法9.5试题考点: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来源:中级经济法历年真题 2020年9月6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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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考点: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即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02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试题回顾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于无效的有()。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233网校答案:BCD
233网校解析: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情形与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题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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