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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试卷一真题刷题练习(二)

来源:233网校 2022-03-04 08:40:14 字号

2022年法考客观题试卷一真题刷题练习(二)

法考改革后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考生备考的难度和考试的难度。司法部官方回应:为适应法考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考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考试真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真题是非常有价值的备考资料。

233网校整理法考历年真题演练,每天掌握几道题,攻克重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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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代的春秋决狱与秋冬行刑,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即应当依据儒家经典《春秋》来审判案件

B、春秋决狱强调审案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实行“论心定罪”原则

C、汉代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

D、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即源于汉代的秋冬行刑制度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汉代的春秋决狱是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故A项表述错误。春秋决狱的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这里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清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因此B项表述正确。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汉代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因此C项表述正确。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故D项表述正确。

1994年10月1日,聂某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95年3月15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聂某死刑。聂某上诉,1995年4月25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死刑判决,随后聂某被执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聂某无罪。2016年12月14日,聂某家属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赔偿义务机关为某省高级人民法院

B、国家应当给予聂某家属赔偿

C、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聂某家属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

D、若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聂某家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题目中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此赔偿义务机关为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故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3项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本题中,1995年4月25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聂某的死刑判决,随后聂某被执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聂某无罪。这属于错误判决,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国家应当给予聂某家属赔偿。故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由此可知,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与聂某家属协商。故C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同法第24条第3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由于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赔偿义机关拒绝赔偿,聂某家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故D正确。

刑事诉讼中法院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也不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是?

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B、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C、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罪名、量刑建议有异议的

D、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另外,《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综上可知,A、D项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C不能用简易程序但可用速裁程序。B项既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人权是法的源泉,法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关于二者的关系,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人权必须被法律化,所有的人权在实际上都被法律化

B、人权只有以法律权利的形式存在才有实际意义

C、人权可以诊断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侵权的症结,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济的标准和途径

D、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法律权利是人权的体现和保障。人权只有以法律权利的形式存在才有其实际意义。基本人权必须法律化。至于哪些人权能转化为法律权利,得到法的保护,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一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二是某个国家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故A项错误。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法院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0条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2)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因此C项正确,A、B、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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