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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真题

来源:233网校 2021-08-26 10:27:53 字号

1、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6年卷二5题)

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

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关系。A项,私营企业要构成单位犯罪,要求具有法人资格。故该项说法错误。B项,这是指纯正的单位犯罪,如单位受贿罪,就不可能由自然人构成,如果是自然人受贿就定受贿罪。C项,司法解释规定,符合以自己的名义犯罪和违法所得归该机构这两个条件,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项,应直接以自然人犯罪论处。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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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二53题)

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

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

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处罚。A项,单位犯罪包括过失犯罪,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B项,单位犯罪不是单位本身与直接责任人的共同犯罪。C项,单罚时,只处罚个人,不处罚单位。D项,对单位不能没收财产。综上,ABCD全错。

3、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卷二8题)

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考点:事后不可罚的行为、职业犯、结合犯A项,甲成立盗窃罪而非盗窃枪支罪,事后持有,又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数罪并罚。如果甲犯盗窃枪支罪后又持有的,只定盗窃枪支罪,此时非法持有才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B项,实施财产犯罪后又窝藏、销售赃物的,不处罚窝藏、销售赃物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C项,非法行医罪是职业犯,要求反复实施。刑法规定,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属于结果加重犯。D项,在绑架过程中杀人属于绑架罪中的“杀害被绑架人”,刑法明文规定,只定绑架罪。

4、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10题)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罪数。A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锶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A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B项,冒充警察抢劫的,是《刑法》第263条第6项规定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只定抢劫罪。故B项错误,不当选。D项,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不是为了骗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不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只成立劫持航空器罪。故D项错误,不当选。

5、对下列哪一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2006年卷二7题)

A、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B、在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C、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

D、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考点:异种数罪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罪数,只有在以下两种罪中,暴力抗拒检查不再定妨害公务罪,而是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第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除此之外,在其他犯罪中暴力抗拒检查的,数罪并罚。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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