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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制度》真题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1-01-19 10:14:47 字号

1、依照我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提请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情形有:(2007年卷一96题) 

A 、 到年龄退休

B 、 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C 、 长期患病不能上班

D 、 调至法院任院长

参考答案: A,B,C,D
参考解析:《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20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所任职人民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检察官职务的,或者本人申请免除检察官职务 经批准的;(四)经考核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根据该条文,本题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全部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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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10月20日,《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通过。关于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一84题)

A 、 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

B 、 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或者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属于违反办案纪律行为

C 、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D 、 对群众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属于违反群众纪律行为

参考答案: A,B,C,D
参考解析:《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二节(对检察人员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66条规定:“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故A 项正确。该《条例》分则第三节(对检察人员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78条规定:“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或者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性措施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故B项正确。该《条例》分则第四节(对检察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113条规定:“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分。”故C项正确。该《条例》分则第五节(对检察人员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127条规定:“对群众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损害检察机关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故D项正确。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检察官不得兼任下列哪些职务?(2007年卷一87题)

A 、 行政机关职务

B 、 审判机关职务

C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D 、 政协委员

参考答案: A,B,C
参考解析:《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23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 员。因此,A、B、C项正确。D项错误,检察官兼任政协委员并不为法律所禁止。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4、关于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甲、乙、丙、丁四人的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96题)

A 、 甲说,依我的意见,律师做广告、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的,都应开除出律师队伍,情节恶劣的要严打

B 、 乙说,法官就应该深居简出,高薪高福利,终身任职,任凭自己内心确信去独立判案

C 、 丙说,新的《公证法》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处罚款可高到10万元,还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吊销公证员执照,有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D 、 丁说,对法律职业人员来说,总的要求就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

参考答案: C,D
参考解析: A项中的说法过于激进,虽然违背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的现象层出不穷,但并不能完全归咎于个人,而对其采取过于严厉的措施。正确的态度应是分情况,具体对待。A项错误。B项中,对法官期望值过高,是典型的“自由心证”观念,过于理想化地对待法律职业人员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在目前国内的法治环境下更是不足取的。B项错误。 根据《公证法》第42条第1、2款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 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三)侵占、挪用 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由该条规定可知,C项正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因此,对法律职业人员来说,必然地要求其忠于事实,忠于法律。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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