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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历年《刑诉法》真题

来源:233网校 2021-01-13 09:29:15 字号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2012年卷二31题)

A 、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B 、 需要重新鉴定的

C 、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

D 、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中止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 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 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据此直接可见,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见,A、B、D选项均属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不能选。需要说明的是, 刑事诉讼中终止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情形其实不需要死记硬背,关键是要把握住它们的特征。终止审理指的是 刑事案件所有程序全部结束,永远不再审理该案;中止审理是指刑事诉讼活动全部暂停,等将来特殊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而延期审理只是由于特殊情况,把开庭审判的活动推迟,其他诉讼活动照常进行。从这种特征可以判断本题正确答 案,而不需要记忆枯燥的法条。A选项中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法院必需要对其申请进行审理,诉讼程序不可能暂停,只是开庭推迟了而已,所以应适用延期审理,不选。B选项中需重新鉴定,诉讼活动没有全部暂停,只是开庭推迟了而已, 所以应适用延期审理,不选。C选项被告人长时间无法出庭,所以针对其的全部刑事审判程序都不能开展,但将来其病愈后仍然要启动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故适用中止审理,当选。D选项也只是开庭活动推迟了,但检察院的诉讼活动仍然 要进行,故适用延期审理,不选。本题选C。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判断终止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情形,并且更为简单。终止审理将来永远不再恢复该案的刑事程序;中止审理恢复该案刑事程序的时间无法预测;延期审理根本不停止诉讼活动,并且恢复法庭审理的时间具有可预测性。利用这种区别对本题也能做出同样的正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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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17年卷二34题)

A 、 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 、 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 、 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D 、 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已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本题中,为 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中院管辖,故A错误;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是 必须,故B正确;《最高法解释》第290条第1款第5、6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故C、D错误。本题选B。

3、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10年卷二34题)

A 、 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 、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 、 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 、 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第一审程序的期限。《最高法解释》第173条第1款规定:“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 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有权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因此办理报请批准 手续的时间是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故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据此可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在审理期限中。 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 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故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故D错误。本题选A。

4、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2012年卷二32题)

A 、 未成年人案件

B 、 共同犯罪案件

C 、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D 、 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本题选C。

5、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时,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2017年卷二35题)

A 、 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诉的

B 、 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C 、 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

D 、 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法院作出判决的情形。《最高法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7、8、9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故A、D项错误,C项正确。第274条第1款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故8错误。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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