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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司法制度》真题

来源:233网校 2021-01-05 09:49:58 字号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2011年卷一47题)

A 、 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 、 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 、 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 、 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  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B选项中的钱法官对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是不能发表看法的。所以B选项错误。A选项依常理即可判断其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C选项不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 情形。其实考生只要略有社会经验,就知道这一做法不能被理解为在企事业单位兼职而应当理解为从事法学研究。D选  项属于从事法学研究,不受职业道德规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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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座。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卷一50题)

A 、 按号就座,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

B 、 按号就座,可以与律师寒暄,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

C 、 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

D 、 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官约束业外活动,不参加不适当的职务外活动,而且在参加适当的职务外活动 时应当尽量避免该行为与司法职责相冲突,以维护法官职业形象和司法尊严,增加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具体包括以下内 容:(1)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   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司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2)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3)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 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特别是严禁乘警车、穿制服出入营业性娱 乐场所。(4)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 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5)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本题涉及上述第(1)点和第(3)点。A、B、C项所述的情况,邱法官都会与被告代理律师接触,依人情常理的正常判断,有可能被人误会,从而影响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形象,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避免了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 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D项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3、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2009年卷一50题)

A 、 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

B 、 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

C 、 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

D 、 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法官不得为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的原告推荐律师,违背了法官职业纪律要求。A项错误。法律援助具有无偿性,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其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规定的部门专门予以解决。闻律师 收取受援人交通费的行为违背了律师职业纪律的要求。B项错误。根据《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在名片上印制曾担任过的行政职务、荣誉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其他头衔。公证员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头衔的行为,违背了公证员职业纪律要求。C项错  误。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司 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并没有明显的违反法律规定。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4、法官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10年卷一89题)

A 、 庭审时,发现当事人高某聘请的律师赵某明显不负责任,提醒高某可另行委托律师钱某

B 、 办案时,发现原告律师程某系自己高中同学,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C 、 庭审前,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委托的张律师指出某一证据效力不足

D 、 讲座时,提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 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据此,A选项当选。《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  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据此,B选项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要求,不能选。《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6条还规定,法官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或者法律意见。据此,C选项 当选。《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D选项中,法官提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会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故当选。

5、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2008年卷一89题)

A 、 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 、 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 、 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 、 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

参考答案: A,B,D
参考解析:A、B项考查司法礼仪。《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4条规定,法官应当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因此,法官应当遵守法庭规 则,其中的许多内容都属于司法礼仪范畴。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 法庭的庄严,并做到:(1)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戴徽章,并保持整洁;(2)准时出庭,不缺席、迟  到、早退,不随意进出;(3)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4)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A项中法官违反了第(4)点“言辞恰当”的要求,A项的评论正确。B项中法官违反了法庭规则,违反了司法礼仪第(1)点的要求,B项评论正确。C项考查“司法廉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8条规定:“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C项看,我们无法得出“周法官利用法官身份谋取私人利益”的结论,C项的评论错误。D项考查“司法廉洁”。在很多情况下,家庭成员的行为对法官的清正廉洁具有重大影响,甚至有少数法官的亲属利用法官的地位、身份、声誉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此,《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官约束家庭成员。D项法官违反了约  束家庭成员的义务,D项的评论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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