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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年法考行政法:行政主体知识解读及真题练习

作者:233网校 2019-11-14 16:22:41 字号
摘要:为了帮助首次备考、基础薄弱、希望提前准备的小伙伴们快速进入2020年法考的备考学习,我们精选整理了各部门法中具有架构作用的重要知识点,组成了预习阶段的学习要点。本篇专题为行政主体,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主体的概念以及种类。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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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精讲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对内吸收内设机构和公务员的人格,对外独立地开展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即公法意义上的法人。

(二)行政主体的种类

正式行政机关

1.一般行政机关:政府,例如国务院、省政府等。
2.专门行政机关:职能部门,例如财政厅、公安局等。

派出机关

1.行政公署
2.区公所
3.街道办

派出机构

原则上不做行政主体,取得授权时可做行政主体,例如派出所能行使警告、500元以下罚款。

行政授权组织

无行政权能的机构、组织,取得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效授权后,即可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教你一招】

1.内设机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除非取得有效授权。

2.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二、典型题解

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选项A错误。本案被告应当为县政府,因为强制拆除决定是由“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出的,应由甲县政府为被告。镇政府只是执行人,并非该决定的作出者,不能成为被告。   

选项B正确。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题中,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且并非为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因此,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条规定,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选项D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被告是甲县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应为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即市政府或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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