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178号),经审核,张晓玲等76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07室
邮政编码:610021
联系电话:028-85222456 028-85439930
附件: 张晓玲等76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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