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伟军等372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本次公示名单中没有列入的申请人员,请用企业身份锁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其原因。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207室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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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李伟军等372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