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温贵平等7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郑碧贞等2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陈志华等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 温贵平等71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 郑碧贞等22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 陈志华等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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