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尤佳等42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郑城等58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张秋苹等2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尤佳等421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郑城等58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张秋苹等21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闽建许[2013]16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