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王学颖等198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蔡丽萍等38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翁仙英等2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
1.王学颖等198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蔡丽萍等38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翁仙英等22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