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
法律特征:①支配权②绝对权③财产权④排他性
主要种类:
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变动效力:
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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