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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发票备注栏应该如何填写?未填写怎么办?

来源:实务问答 2020年5月21日 字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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