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应全面调查工作场所,识别出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编制告知材料:将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的健康影响、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信息编制成书面材料。
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将上述信息详细写入劳动合同中,确保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能够清楚了解。
口头告知:除了书面告知外,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通过口头方式向劳动者解释相关的信息,确保其理解。
记录告知过程:记录告知的过程,包括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以备后续查验。
例如,某制造企业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详细列出了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噪声等),并说明了这些危害可能导致的健康问题、企业提供的防护措施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不仅履行了法律义务,也增强了员工的信任感。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