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中级会计师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占有

来源:233网校 2022-12-26 09:05:18 字号

众所周知,中级经济法关键在记住法条,然后勤看勤背,为了帮助大家攻克中级经济法条,233网校学霸君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经济法》法条,赶紧来学习吧!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占有

插入模块

备考资料>>刷题小程序】【历年真题下载】【会计分录、经济法条、公式大全下载

1、有权占有(物权、债权)VS无权占有(抢夺):

二者受法律保护的程度不同。有权占有因其有占有的权源,受法律保护,他人请求交付占有物时占有人有权拒绝。而无权占有的占有人,因其占有不具有权源,无权拒绝有权源的人对其交还占有物的请求。此外, 因侵权行为占有他人之物,无权在占有物上无权主张留置权。

2、善意占有VS恶意占有:

(1)动产善意取得

(2)占有人与回复请求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因善意占有或恶意占有而有所不同。

(3)善意占有人与恶意占有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所不同。

(4)是否赔偿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不足以弥补的损失,善意占有人与恶意占有人有所不同。

3、自主占有VS他主占有:

(1)将物据为自己所有而排斥他人占有的意思,但不要求物客观上确属自己所有。所以,虽非自己的物,但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的,仍属自主占有,如盗窃者对于所盗赃物的占有。

(2)他主占有,是指不以所有的意思而为占有,如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质权人等对标的物的占有。

4、直接占有VS间接占有:

(1)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 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控制,如质权人、保管人、承租人等对物的占有。

(2)间接占有,是指自己不直接占有其物,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事实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对其物有间接控制力,如出质人、出租人等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物的占有。

中级会计历年真题及答案下载>>

热点推荐:2023中级会计新考季,预习备考赢战2023

中级会计《核心考点速记》手册免费领取,掌握高频考点!

从考试的角度来说,跟老师学省时省心,所以,购买辅导课程一定是最佳的备考通关方式,专业的师资团队来总结学习规律和应考技巧,可以节约大量盲目摸索的时间。 0元领课,先来免费试听学习>>

1+1>2双师资授课: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视频网课,一个科目同时聘请两位讲课。授课老师有黄章令、储成兵、吴福喜、姜凯文、葛广宇、孙林等众多讲师,课件更好地满足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助你减负、稳拿关键分!【师资团队
分配专属班主任:班主任将根据您的时间安排、学习习惯等多维度考量,为您私人定制学习方案;专业助教全程领学领练,每日根据直播课布置作业并解析,强化巩固考点。【督学服务
3阶段科学辅导:教材精讲基础阶段、锁定考点强化提升阶段、冲刺锁分阶段,3轮课程科学设置,助力考生化繁为简、吸收所学!【课程内容

加入考试交流群获取更多福利

学习资料、活动优惠享不停

点击添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课程 0元畅享 题库 资料包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