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中级会计师

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点: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来源:学习笔记 2019年6月12日 字号

2019年中级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网小编整理了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并汇总,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顺利备考,早日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大家可下载2019年版《中级经济法》学习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备考复习!进入中级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训练场!

下载→233网校APP,免费领取中级会计电子书

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点:赠与合同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 主要合同

二、赠与合同

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要求:赠与人必须有完全行为能力,对赠与物有处分权。

性质:赠与合同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与的撤销

除了法定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给付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但对于已经给付或部分给付的;不得撤销。

考试那么难,这份中级会计通关资料包请收下>>!

备考: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点汇总

推荐2019版中级经济法电子书已全部更新,限时免费领取!

高效备战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高端班紧扣教材内容,逐章系统讲解知识点,为广大考生划出考试重难点。还有官方教材+综合题突破班+2套押题卷专享,【点击听课>>

  • 2021中级会计师备考考点打卡,抢先学习
  • 2021中级会计招生启动
  • 中级会计师新人礼包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神器-233网校中级会计APP
  • 2021中级会计答题闯关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课程 0元畅享 题库 资料包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