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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何平老师直播课堂:社会救助法规考点汇总

2021-07-09 1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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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考试情况来看,2015年-2020年的历年真题试卷中,第三章的分值比重稳定在11-13分之间。考查的范围较广,内容较多,考生复习时候需要注意相应的常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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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知识要点

二、历年考情

从考试情况来看,2015年-2020年的历年真题试卷中,第三章的分值比重稳定在11-13分之间。考查的范围较广,内容较多,考生复习时候需要注意相应的常考内容。

三、关于社会救助的总体要求

原则

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申请受理
调查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协助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协调机制

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

资金管理

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社会救助类型和社会工作参与

要点

主要内容

社会救助的类型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2、专项救护
3、临时救助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1、参与形式: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者服务等;

2、优惠政策: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3、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承包、采购;

4、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

5、支持:建立机制和渠道,提供项目、需求信息、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

1、社会融入:帮助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歧视,重构社会支持网络;

2、能力提升:转变思想观念,发掘自身潜能,学习谋生技能;

3、心理疏导:抚慰消极和敌视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行为,改变负面看法,树立乐观上进的心态。

五、社会救助中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社会救助暂时办法》

法律责任

处罚对象

处罚主体

下列情形之一

行政处分

主管人员或责任人

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

1、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

2、符合调教救助申请不予批准;

3、不符合条件予以批准;

4、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5、丢失、篡改或提供相关服务的;

6、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提供服务的;

7、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二)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受到的处罚

1、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4、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构成犯罪的,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随堂练习

1、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是( )。

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2、【多选】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有( )

A、捐赠

B、设立帮扶项目

C、增加财政投入

D、创办服务机构

E、提供志愿服务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国家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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