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第十七批、第十八批、第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鄂建注函〔2017〕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住建部批准,第十七批一级建造师刘昊等64人、第十八批一级建造师范新义等5人、第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杨静等69人准予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造师注册证书按资料报送渠道统一领取(各市、州企业在市、州办理,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楼1303室)。
二、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
三、集中领取时间: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20日。
附件:1、2017年第十七批一级建造师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pdf
2、2017年第十八批一级建造师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pdf
3、2017年第十九批一级建造师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7月6日
相关推荐:
通关方案: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市政/机电》取证班教你一次过4科,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