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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房地产经济知识点背诵:耕地占用税

2015年12月2日 / 来源:233网校评论

  以下由233经济师考试网为您提供的2016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知识点背诵汇总,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2016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知识点背诵:耕地占用税

  一、 概述

  ①强调保护耕地②实行一次性征收③分别规定单位税额④征收标准不同地区不同

  二、 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 计税依据和税额水准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县为单位根据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 人均耕地1亩以下,10~50元/㎡

  ①人均耕地1~2亩,8~40元/㎡

  ②人均耕地2~3亩,6~30元/㎡

  ③人均耕地超过3亩,5~25元/㎡

  ④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

  ⑤占用基本农田的,税额标准应当在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四、 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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