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局鼓励全体干部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全局干部专业能力素质,更好履行新形势下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水平,省安全监管局近日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鼓励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意见》(冀安监管办〔2017〕7号),鼓励全体干部积极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底,局机关55周岁以下,符合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干部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要达到7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教中心、安科中心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比例要达到60%,后勤服务中心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比例要达到30%。
实行分类管理
业务处室,符合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条件的,2018年底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达到50%,2019年底前达到70%,2020年底前达到80%。综合处室,符合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条件的,2018年底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达到30%,2019年底前达到50%,2020年底前达到60%。办公室财务人员既可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也可参加财会岗位中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考试。
实行备案管理
人事培训处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报名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各处室各单位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报名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报人事培训处备案。考试结果公布后,各处室各单位要将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汇总,在15个工作日内报人事培训处备案。
加强结果运用。对于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省局将报销考试费用,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使用。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干部,原则上要调整工作岗位。
加强集中管理。人事培训处负责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报名和考前学习培训工作,统一购买考试教辅材料,集中组织讲座辅导,确保培训效果。
二、福城安监办鼓励队员考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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