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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有的行为包括()。

来源:233网校 2022-04-21 13:47:42 字号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有的行为包括()。①侵占、挪用基金财产②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③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A、①②

B、②③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除上述禁止行为以外,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也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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