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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6个考点总结!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汇总:合同法律制度

2021-09-13 1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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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汇总了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合同担保、保全、转让、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6个考点,本部分内容较多,属于次重点!收藏本文,轻松学习。本系列将持续更新,大家记得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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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节主要考点:

考点

备考点拨

1、合同的担保

理解合同担保的概念、法律特征;重点掌握合同的担保形式(保证、定金),理解掌握。

2、合同的保全

重点掌握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理解其成立条件和行使情形,注意辨析。

3、合同的转让、变更、解除

掌握合同转让的三种情形、合同解除的两种类型。了解合同的变更。

4、违约责任

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法律要件、承担方式、免责事由。

注意追责问题的考查,学会辨析。

【葛广宇老师考点详解: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考点一:合同的担保

担保

内容

概念

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措施保证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特征

目的性;自愿性和平等性;从属性。

担保形式

(1)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不得作为保证人的有:

①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

按保证方式分类:

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2)定金: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

担保作用:通过定金罚则体现。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生效: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只能二选一):

①交付时间不同,效力不同、性质不同(担保/赔偿)。

②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任一;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量的损失。

经典真题:

1、关于保证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保证人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保证人条件

B、保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

C、保证人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D、保证人是承担保证责任的义务人

E、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

参考答案:ACDE
参考解析:保证人是承担保证责任的义务人,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保证人条件的人,才可以作为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所以B选项错误。

考点二:合同的保全

保全

内容

定义

指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设立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法律特征

①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体现;

②合同保全发生在合同有效期内;

③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

定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损害债权人,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权利。

1、成立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债权;

(4)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非专属性和可以强制执行。

2、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向第三人即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相应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

定义: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行使情形

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券人的债券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注: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经典真题:

1、在债务人已无力清偿债务时,下列情形中,债权人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是( )。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房产

B、债务人放弃了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

C、债务人捡到他人的钱包后返还,并且拒绝他人给付的酬金

D、债务人将其自有机器设备无偿赠送给其他同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撤销权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得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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