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

1.施工许可证的含义

2.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2019年有修改)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定过规划审批)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地可以用)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施工的人)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钱和图纸)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有质量安全措施)
3.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4. 建设工程承包

5. 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6.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7.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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