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统计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7号)精神,2016年统计专业中、初级考试合格标准每科均为72分,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具备相应技术资格。现将2016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做好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实行集中办理,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1张用于资格证书,2张用于登记表。
三、证书不收工本费。请各地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近日上报市局办公室集中办理证书发放工作。
附件:
关于公布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doc
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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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 学制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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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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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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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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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 级 别 |
|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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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
| 取 得 时 间 |
| 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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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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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人事 (职改) 部门意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该表格存入个人档案。
滁州市统计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