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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汉阴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60人

来源: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字号

根据市委编办、市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43号)精神现就我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对象条件

(一)招聘名额:经我县申报,市级审核,省级相关部门部门批准,2020年我县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6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40名。

(二)招聘对象

以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特岗计划聘用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拟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资格与岗位条件见附件1。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

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2.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6月22日省教育厅将在官网http://link.233.com/10220/、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报考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县特岗办对申报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根据陕教[2020]89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达不到1:1的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县特岗办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特岗办审核在笔试前予以公告。学科计划调整只能进行一次。

(四)笔试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特岗办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三),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起。

参加笔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笔试前14天内(7月15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我市参加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特岗办,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初公布,考生可登陆“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特岗办(设在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

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县特岗办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县特岗办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由县特岗办负责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六)面试

8月上旬进行,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

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区)域内回避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各县区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县特岗办将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和“汉阴教育”官方微信上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及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由县特岗办组织。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备案后由县区特岗办发布体检公告。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县特岗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经市特岗办同意,由县特岗办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特岗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特岗办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聘用

拟聘用特岗教师按照规定时间赴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在公示期满之前可以进行递补。

(九)集中培训

县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

(十)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三、服务期限与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二)政策保障

1.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

2.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

4.县政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其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一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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