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教师资格证

原创教资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的3大学生权利,出题点都在这!

作者:233网校 2020-08-06 09:49:51 字号

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模块,关于学生权利的保护,常以1-2道选择题的形式考察,出题模式较固定,题干(描述教师的教学行为)+问题(该行为保护或侵犯了学生的XX权利)。根据对历年真题的分析,主要聚焦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其中关键词都是出题点,特别注意!

一、人身权-人格权

(仅选常考类型)

1、人身自由权

公民在法律范围内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吸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关键词】随意搜身、关禁闭

2、人格尊严权

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关键词】体罚、变相体罚、侮辱

3、名誉权、荣誉权

名誉权:公民或法人对自在社会生种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点拨】名誉权 VS 荣誉权

名誉权中的社会评价包括正面与负面的,而荣誉权中的光荣称号仅限正面积极的评价,因此两者的关系为:名誉权包含荣誉权。

 荣誉权与名誉权.png

4、隐私权

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关键词】私人信息、秘密、不被知悉、不被公开

【真题演练】

(2015年下)某校在期末考试后,对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张榜公布,该校做法( )。

A.体现了学校的管理权

B.体现了学校的教育权

C.体现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成绩属于学生个人秘密,被公开,则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二、财产权

1、继承权

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2、受赠权

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3、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

三、受教育权

1、参加教育教学权

【关键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赶出教室、上课时间给老师干私活、乱改计划

2、获得经济资助权

【关键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

3、获得学业证书权

【关键词】获得公正评价、获得学业证书

4、申诉起诉权

【关键词】不服,提出意见、向法院提出诉讼

5、完成法定年限教育权

【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开除劝退

(常见对象:女童、经济困难、残疾、违法犯罪)

【真题演练】

(2018年上)某小学让学生乐队停课参加某公司庆典,公司给予学校一定的经济回报。该校做法(   )。

A.正确,可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B.正确,学校拥有管理学生的权利

C.正确,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正确,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让小学生停课参加庆典,属于乱改教学计划,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总结:常考的侵权行为

 学生权利的保护.png

教师资格备考的任何疑问,欢迎留言交流~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课程 0元畅享 题库 资料包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