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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临汾吉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吉县人民政府 2020-07-30 09:26:46 字号

为认真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31号)及《临汾市行政审批局 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临审管发[2020]4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2020年8月28日18: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1.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为吉县的人员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31日到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一层大厅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事务股窗口进行现场审核,周六、日除外。

2.申请认定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且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为吉县的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到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300米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审批九科进行现场审核。

(三)网上认定时间: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17日。

(四)证书签发时间:2020年9月17日。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委托人代领:被委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两个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名)。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向认定机构应提供如下材料(材料装入档案袋,每人一袋):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个人承诺书),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注册步骤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 身份证明

(1)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外县户籍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原件、复印件)

5.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平台登录、注册、下载完成)。

7.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申请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体检医院:吉县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28日,体检时空腹、带1张1寸照片、本人身份证,费用自理。

8.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1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上。

四、 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事务股窗口。

联系电话:15343571253

附件

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原标题: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351/contents/3759/608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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