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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莱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20-06-11 10:17:11 字号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烟台市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23号)精神,现将2020年莱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莱阳市的中国公民,可在莱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莱阳市的,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莱阳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分2批次进行:

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认定人员范围为:2019年及以前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以及网上申报结束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第2批次网报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认定人员范围为: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能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应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选择德信·恒隆国际酒店为现场确认点;户籍、居住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莱阳市的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按要求选择确认点,确认点地址及确认时间如下:

认定机构

认定时间

现场确认点及地址

咨询电话

认定机构网址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月6日-7月11日

8:30-11:30

14:00-17:00

 

德信·恒隆国际酒店(芝罘区只楚路38号;1路、12路、27路、30路、31路、32路至烟台客运公司站点下车;7路、23路、43路、48路 至楚凤四街南口下车)

0535-6631625

http://link.233.com/21112/index.html、http://link.233.com/18703/index.html或“烟台政务服务”“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7月8日-7月11日

8:30-11:30

14:00-17:00

莱阳市梅花街57号1号楼四楼1409室(乘6路、7路公交车到机关幼儿园站下车东行300米)

0535-7269935

http://link.233.com/26360/col/col18797/index.html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持本人身份证、《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空白表格(提前将检查表中姓名、性别、申报学段及学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完整),粘贴本人与网报同底板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自行选择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详见体检医院名单)。疫情特殊时期,请参加体检人员提前做好体检预约,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医院名单如下:

体检医院

体检时间

咨询电话

烟台芝罘医院

(芝罘区青年路51号芝罘医院东头健康管理科)

6月21日-6月24日   

6月28-7月4日      

7月6日-7月11日

上午7:30—10:30

0535-2960282

烟台业达医院

(开发区黄河路23-1号,门诊楼6楼650房间)

6月15日-6月30日 (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不上班)上午7:30-9:15

 

0535-6108592

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81号妇产科住院楼二楼体检中心)

6月8日-7月10日(周六、周日不上班, 体检需预约)上午8:00-11:00

0535-6716760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健康体检部)

6月15日-6月24日(周六、周日不上班)

上午7:30—9:00

0535-4770469   0535-4770458

海阳市中医院

(海阳市新元广场北中医院5楼)

6月8日--7月10日 (周日不上班)上午7:30-9:30

0535-3109682

莱阳市妇幼保健院

(莱阳市旌旗西路378号中心汽车站乘6路公交电业局站点下车西行200米路南)

7月1日-7月7日

上午7:30-9:00

0535-7181815

栖霞市人民医院

(栖霞市民生路259院门诊科)

6月22日-6月26日

上午7:30-9:15

0535-3376572

蓬莱市中医医院

(蓬莱市南环路132号,健康体检中心)

6月29日-7月10日

(周六、周日不上班)

上午7:00-9:00

0535-5723992

长岛县人民医院

(长岛县乐园大街37号)

6月8日-7月10日

(周六、周日不上班)

上午8:00-11:00

0535-3091887

龙口市人民医院(环城北路1366号龙口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东头健康查体科)

6月18日-6月30日(端午节当天、周日不上班,体检需预约)上午8:30-9:30

0535-8776899

招远市中医医院

(招远市东城新区温泉路与泉山东路交汇处二楼健康体检科)

7月1日-7月7日(周日不上班)上午7:30-9:30

0535-8160720

莱州市妇幼保健院

(莱州市文化东街788号,保健院2号楼4楼查体中心)

6月15日-6月24日 (周六、周日不上班)

上午7:30-9:00

0535-2871100

(三)现场确认网上预约

申请人6月29日-7月5日8:00-18:00登陆http://link.233.com/26331:8185/进行现场确认预约,统一用A4纸打印预约号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报及网上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到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见附件2)、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学段)。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莱阳市政府网站和QQ群(群号:708815121)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文中所含附件请访问原文链接查看。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

原标题:2020年莱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6360/art/2020/6/9/art_30786_2740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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