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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资格认定 2019-06-19 16:06:00 字号
摘要:滁州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8日至5月25日;第二阶段6月15日至6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详见附件),按照国家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滁州市及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期间开展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由滁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以滁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5月份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务必关注本人拟报滁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等。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滁州市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滁州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滁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滁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就读于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滁州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五)持有有效滁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滁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滁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滁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滁州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link.233.com/14423)“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信息发布。4月18日至6月21日,滁州教育体育网(http://link.233.com/28571/)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咨询电话为0550-3036025。

(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含5月份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时间段进行:5月8日至5月25日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在滁州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间段;6月15日至6月22日为5月份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人员的网上报名时间段; 申请人员务必对照符合自己的网报时间段及时报名申请,报名时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滁州市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本人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现场确认前10天进行,须自行前往体检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同样分两段进行:5月8日至5月24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按本人申请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8日至5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现场确认地点: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滁州市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二楼C15、C16﹚咨询电话:0550-2180687。

6月15日至6月22日,5月份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人员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按本人申请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现场确认地点: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滁州市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二楼C15、C16﹚咨询电话:0550-2180687。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滁州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https://link.233.com/12515/)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等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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