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前参考人员过渡办法

来源:233网校 2015年10月27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 从201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原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随即停止。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教育部确定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为做好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与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衔接工作,制定本过渡办法。

  一、过渡对象

  在2016年1月之前,已取得天津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双科或单科合格成绩,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适用本过渡办法。

  二、过渡期限

  上述过渡对象的过渡期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

  三、过渡方式

  (一)双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过渡期内可参加天津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可于当年申请认定。

  (二)单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参加2016年上半年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仅限此一次)。补考后双科合格的人员,可参加天津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可于当年申请认定。

  (三)2016年上半年开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仅限单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2016-2018年每年开展一次教学能力测试,仅限双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可登录http://www.tjgspx.cn查看。

  四、其他

  (一)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与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分别独立使用,过渡对象可选择适用本过渡办法,也可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人员,不再适用本过渡办法。

  (二)本过渡办法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抓住改革最后的尾巴:怎样让备考才万无一失?233网校教师资格名师带你告别盲目备考,轻松掌握考点!零基础VIP班,不过免费重学!点击免费试听>>2015年天津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公告(第二期)

  学习交流平台:手机APP | 微信:jiaoshi_233 | QQ群 加入我们,分享学习乐趣!

一键安装官方客户端

重要报考及时推送,阅读更流畅

(责任编辑:233网校)
相关推荐
精品课程新用户送600元大礼包

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辅导精讲班【统考版】

课程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