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5年3月16日

  点击查看>>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问题答疑

  各位考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40号)精神,现将2015年省考清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安排
  (一)领取时间
  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延安电大教学楼二楼。
  (三)注意事项
  1.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逾时未领者,按自动弃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2.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防丢失。
  3.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要提前查看考点,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教育政策法规
  
3月22日 8∶10— 9∶40
  
教师职业道德
  
3月22日10∶20—11∶50
  
教育学
  
3月22日14∶00—15∶30
  
教育心理学
  
3月22日16∶10—17∶40
  

  (二)考试地点
  延安中学(延安市北关街)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生守则。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舞弊行为的,按照陕教师〔2007〕39号文件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罚。
  4.考生自带文具,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笔,考生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319119
延安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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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233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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