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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客观题卷一《刑法》历年真题汇编(五)

来源:卷一真题 2019年8月21日 字号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正确答案】 D 

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刑法的溯及力与《刑法修正案(八)》对相关制度的修改。

5、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

A、仅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过失致人死亡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2)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本题中,甲见乙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而收起枪支,属于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即“能达目的而不欲”,成立犯罪中止。之后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该结果违背了甲的意愿,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6、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

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正确答案】 D

7、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正确答案】 C

8、关于罪数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

A、甲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并持该证件招摇撞骗。甲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B、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20公里后,不慎撞死路人张某。因已发生实害结果,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C、丙以欺诈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李某发觉受骗,要求丙返还,丙施以暴力迫使李某放弃。丙构成诈骗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D、已婚的丁明知杨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丁构成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 A

9、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

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从立法目的来看,旨在将利用职业便利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而实施犯罪的人员,从特定的职业领域或行业中清除出去,避免其利用特定职业再犯罪。从规定适用的基础看,职业禁止主要适用于刑罚执行完毕后,这完全是基于对行为人自身危险性的考虑。从处罚措施来看,职业禁止强制行为人在3年到5年内不能继续从事相关职业,且该种强制得到刑事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可以说,职业禁止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隔离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可能再次引发的危险状态。

10、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

A、《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不能适用该规定计算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

B、在共同犯罪中,对主犯与从犯适用不同的法定刑时,应分别计算各自的追诉时效,不得按照主犯适用的法定刑计算从犯的追诉期限

C、追诉时效实际上属于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诉讼采取从新原则,故对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D、刘某故意杀人后逃往国外18年,在国外因伪造私人印章(在我国不构成犯罪)被通缉时潜回国内。4年后,其杀人案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追诉时效中断,应追诉刘某故意杀人的罪行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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