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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答案每日一练(11.8)

来源:233网校 2022-11-08 09:25:1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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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古希腊悲剧《安提戈涅》中,安提戈涅之兄背叛了自己的城邦,并在战争中死亡。国王命令将叛徒暴尸田野,同时宣布,谁将叛徒埋葬,便处以死刑。安提戈涅将其兄埋葬。当被带到国王面前时,他说:“我并不认为你的命令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于你,一个凡人,竟敢僭越诸神不成文的,且永恒不衰的法。不是今天,也非昨日,它们永远存在,没有人知道它们在时间上的起源。”结合相关法学理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安提戈涅的辩解依据的是,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对实在法具有更高效力

B、国王的处罚理由是公共利益,为了城邦的安定,必须用法律维持秩序

C、恶法非法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

D、非实证主义者都是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安提戈涅在辩解中比较了两种规则律令:其一是“国王的命令”,其二是“诸神不成文的,且永恒不衰的法”,并且认为后者的效力高于前者。国王克瑞翁对波吕涅刻斯(安提戈涅之兄)的禁葬令代表的是一种国家主义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国家道德,具有法律的效力。而根据古希腊的“神律”,埋葬死者是亲人最神圣的义务。死者如果得不到埋葬,他的阴魂就不能渡过冥河前往冥土,对天上和下界的神祗是大不敬,也是死者家庭和亲属最大的耻辱。因此,可以说安提戈涅的辩解依据的法理是,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对实在法具有更高效力。A选项正确。安提戈涅之兄被判了自己的城邦,他的行为构成了叛国罪。叛国的行为冒犯了城邦的共同价值体系,冒犯了共同体笃信的集体道德,侵犯了城邦的共同利益,必须受到严厉惩罚。社会统治的建立意味着统治秩序的形成。发布命令、公布法律、并保证其得到遵守,体现了法律对秩序这一价值的维护。所以,国王的处罚理由是公共利益,为了城邦的安定,必须用法律维持秩序。B选项正确。法律实证主义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自然法学派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所以,C选项错误。非实证主义理论主张,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和内容上的联系。因此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需要将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分为两类:一是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如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二是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如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法学理论”,代表学者是阿列克西。所以,不能说非实证主义者都是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D选项错误。

2、“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思想之一,关于该观点的当代意义及价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与自由平等的法律无法兼容

B、“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文化基础

C、“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

D、“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强调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传统法律文化强调“礼治和德治”,相应的基本规范——礼制和道德与自由、平等(公平)、秩序等价值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即便是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也包含这些价值成分,例如,强调官员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平等价值;宋朝时期保护女性的继承权,重视自由价值;再如,以法律、道德、礼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重视秩序价值。因此,不能绝对地说“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与自由平等无法兼容、不利于维护公平和秩序等。AC项错误。“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传统法律文化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达不到“文化基础”的层次。我国法治建设的文化基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文化体系。B项错误。“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法律教化为辅,更加重视道德的主导作用。D项正确。

3、下列关于律师权利和义务,表述不正确的有?

A、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包括投诉机制、申诉控告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等三个层次的救济机制

B、律师接受委托后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C、律师应当保守秘密,但委托人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D、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包括投诉机制、申诉控告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四个层次设置了救济机制。A项错误。《律师法》第32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B项错误。《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C项错误。《法官法》第36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28条第2款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不得担任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项错误。

4、下列关于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各级法院、检察院普遍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B、人大代表的数量不应低于全体委员的50%

C、省高院、省检察院辖区内每个法院、检察院都应有一名代表参加

D、针对法官、检察官的违纪行为,由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惩戒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根据《法官法》第48条、《检察官法》第49条的规定(仅以法院为例,检察院同):(1)最高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2)法官惩戒委员会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3)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4)法官惩戒委员会由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半数。(5)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省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由此可见,ABC项错误。《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第3条规定:“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分工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法官、检察官涉嫌违反审判、检察职责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意见作出处理决定。”D项错误。

5、下列关于我国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自德国1919年《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就成为现代宪法调整的重要内容

B、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

D、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经济制度是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始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规定。A项正确。1993年而非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任务写进宪法序言。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10条第1、2款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C项正确。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的主要部分而非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全民单位的财产是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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